孔雀东南飞,西北黄鹤楼;黄鹤一飞仙人去,孔雀五里一徘徊。大道无形,潜龙勿用

2008年3月14日

第一次出庭

 我记得小九和小睿第一次出席辩论赛是大一的时候,那个时候我们都年轻,能拼就是好汉,我退缩了因此我不是。不知道小九和小睿第一次出席的时候,心里是什么感觉。

  本周二,3月11日,我人生中的第一次出庭。

   我是代表公司作为被告出席的,原告仅仅提交了一份证据到法庭,而我也忘了还有一个举证期限,因此当我去开庭的时候就只有一份证据在法庭展示了。9点30 分准时赶到区法院,法庭竟然是在一楼,但感觉却是在地下室,从区法院的正门蜿蜒向下,通向一个昏暗无兴,偶尔有几间露出灯光的法庭在那里闪烁,只是不知是 不是刻意造成这种效果。

  案件的标的是大概六七千块,想不到对方竟然请了一个律师,让我一阵胆怯。在周一准备资料时,心里还一阵阵打鼓,想找一个同事一同前去帮忙说话,周二倒是没有什么感觉了。不知道死刑犯在被行刑时是什么感觉,可能是心底深深的期盼吧?

   沟通了几个环节,对方律师完全抓不着关键,只顾照着起诉状和所谓的"良心"而指责,甚至还有打断法庭秩序的现象,遭到了审判长的呵斥--相对而言,我似 乎每次发话都有审判长准许,因为我不懂并且不能在言语上被对方抓住把柄。对方律师临时提供了一份证据,我沉住气发现证据的内容中有说明失效的事实,然后对 方也没有反驳。

  情势似乎是一面倒,以至于我还在被告席上就已经大乐不止,想给庭下旁听的同事打Y手形。

  综合判断下,对方律师的错误有:

  1、未抓住合同的重点来论证,未请求法庭调查应该调查的证据。

  2、无有法言法语,有打扰法庭秩序的现象,容易给法官造成反感。

  3、提交证据极少。

  4、事实未查明清楚,甚至当庭就已经推翻了向公司提起诉讼的事实。

  5、起诉书基本已经包括其本人所有观点,未有新的观点也没有保留观点。

  小人物的成长总是需要大菜鸟极别的人来培养的,本案中的律师就徒有其表,至少在本案中实在不行。律师是一个大行业,其中果然是乱七八糟什么人都有,因此生存下去还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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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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