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雀东南飞,西北黄鹤楼;黄鹤一飞仙人去,孔雀五里一徘徊。大道无形,潜龙勿用

2007年12月17日

文书与诉讼


  最近很忙,忙如狗。
  下午要去一趟法院,关于一个案子的和解。记得这已经算是我直接经手的第二个案子了,如果把前一个案子进行拆分,那么就是七个案件,或者说是三宗案件,都可以。
  前六个案件是关于一个人的商铺问题,以后涉及到的可能更多;03年的时候我们卖出了一批产权式商铺,不可思议竟然可以卖出去。这么长时间,我发现,如果产权式商铺可以经营成功,那么在商业性基础上产生的利益就会分摊给业主;而如果出现了任何问题,那就代表着你的彻底失败,你必须熬着整个不收收益的过程,直到经济状况变好为止。一般性商铺都是可以一直产生收益的,不同于产权式的。
  关于产权式商铺的理解,我们经常性地去逛超市或者卖场,你可以想像一下如果把超市或者卖场给划分成较小的区间进行出售会产生什么情况?比如某个化妆品的柜台是20个平方,卖给你。在产业已经成形的前提下,如果有统一的管理,产权式可以获得很大的成绩,对开发商可以快速地回收资金,对业主可以以较小的资金进行投资;但在统一管理出现问题,或者市场状况不良好的情况下,作为业主共同拥有的一片独立区域,单个的业主无法处理任何问题。共有一个独立区域意味着任何一个人都没有一个独立的区域,要成功必须协同。问题只在于,虽然现在是一个信息化的社会,但怎么保证在这个冷暖自知的状态下和一个索不相识的人协同?
  经济学中有一个“囚徒困境”,我觉得这样解释也可以。
  昨天去中院拿了一个裁定,是关于这六间商铺其中一间的裁定,因为原告撤诉,而他撤诉的原因是我们就另外五套商铺在基层法院达成了和解。这似乎是最终的解决方式,虽然公司里亏空了七万,而业主亏了八九万。没有营利方,不亏的只有首先拿到拍卖款的银行;即使经济气氛再不好,银行依然可以收取固定的利益,并且完全有保障;除非相关人员全部死完或者失踪,银行才是击鼓传花的最后一名。
  下午去和解,是另外一个案件,问题依然涉及到几年前。
  在很久之前的高三,历史课曾经讲到巴以问题的产生,当时曾经简单地想,让他们分开居住就可以了。很快我就意识到自己的肤浅。任何一个小问题的背后,都显示着整个国家的背影,有着长长的枝蔓以及发达的根系,所谓“牵一发而动全身”。
  诉讼也同样如此,文书的解决也如此。你可以解决问题,但是关键在于要去理解问题背后的问题。
  拨开云雾见山,那拨开山,你又会看到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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